概 述
1、项目概况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下设潍坊、聊城、各宁、南京、新乡、沧州、襄樊、仪长、洪荆、京唐输油处和黄岛油库等输油处级单位,共管辖着37条在役石油管线和在建石油管线,业务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广东共14个省,管线全长6132.24km,油库油罐总罐容2533万m3,原油一次输送能力14170万t/a,担负着胜利油田、中原油田、河南汕田、江汉油田等油田的原油输运以及进口原油输送任务,为燕山石化、天津、齐鲁、青岛、仪征、金陵、扬子、上海、安庆、九江、荆门、洛阳等长江中下游地区及华北、东南沿海地区的炼化企业输转原油,管道运输作为先进运输方式之一,其特点是安全、高效、快捷和运费低。
东营一黄岛原油管线于1974年底建成投产(以下简称东黄线),该管线起自东营市东营输油站,主要途经东营市、广饶县、寿光市、潍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胶州市,终到黄岛区黄岛油库,设计最大输油量为650×104吨/年。目前全线主要设置5座输油站,其中东营首站1座,广饶站、寿光站、昌邑站等3座中间站,黄岛末站1座(即黄岛油库),管线长度247.78公里。2012年实际输油能力达到600×104吨。
东营一黄岛原油复线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以下简称东黄复线),该管线起自东营市东营输油站,主要途径东营市、广饶县、寿光市、潍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胶州市,终到黄岛区黄岛油库,设计最大输油量为1000×104吨/年。
目前全线主要设置4座输油站,其中东营首站1座,寿光站、昌邑2座中间站,黄岛末站1座(即黄岛油库),管线长度251公里。2012年实际输油能力达到800×104吨/年。
现有《东黄(复)线(高密市城区和广饶县城区)、东临线(惠民县城区和商河县城区)改线及站场部分设备更新工程》,于2015年7月22日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为“鲁环环审〔2015〕172号”;目前尚未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该项目建设内容为:(1)东黄线、东黄复线高密市城区段分别改建管线21公里和19公里,广饶大王段分别改建管线30公里和29公里,新建高密柳沟阀室、广饶大王阀室(东黄线、东黄复线共用);昌邑站、寿光站、广饶站更换部分管道、阀门,寿光站更换输油泵组及更换电动阀门,昌邑站、寿光站新建1座35KV变电所等。(2)东临线惠民县城区段改建管线20公里,商河县城区段改建管线16公里,新建惠民朱老虎阀室;东营站、滨州站、惠民站、商河站更换输油泵组、阀门;东营站增设1000立方污水罐及分离设施;滨州站增设雨水隔油池,滨州站、惠民站、商河站分别新建1000立方消防水罐等。
根据中石化股份公司的《关于管道储运分公司黄岛输油管道迁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化股份计项[2014]95号);改线段东黄复线设计压力为6.0MPa,设计温度为45℃,管径为Φ711mm。
东黄复线寿光段经过风华世纪学校教师公寓处,规划建筑位置与老管道位置存在冲突。
为了确保教师公寓的正常建设和建成后东黄复线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重大的管道事故,寿光市人民政府多次与潍坊输油处协商,要求对该段管道进行迁改,改线后可以消除原管道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支持地方规划建设。
2、项目特点
(1)本工程为管线工程,工程占地内主要野生植物物种为草科植物。野生动物物种类别较少,主要为昆虫纲。所占区域内没有珍稀动植物物种。工程占地内原有生物物种在工程周围区域广泛存在。施工期不可避免的要对项目沿线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草本植物等被去除,这部分破坏的植被分布范围集中,导致占地范围内的植被覆盖率、植物物种量和生物量短时期内大幅降低。如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将产生水土流失等,因此施工期结束后应进行生态修复。
(2)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用场地主要包括管道施工时的作业带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用场地将改变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施工临时占用场地将破坏原有的植被覆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各穿越点(特别是道路穿越点),由于需要堆放施工材料,组织施工,占用道路等,可能造成施工路段的交通受到影响,对周边居民的出行带来不便。为了缓解施工期临时占用场地布置带来的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划定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的边界,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少占用土地;因地制宜,应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各临时占用土地,在施工前,应该与当地村民做好协调工作,做好青苗补偿工作;在施工完成后,应该撤走所有施工材料,及产生的余泥、废弃土方等,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在各穿越点(特别是道路穿越点)施工时,应该科学安排施工场地布置;对直接开挖穿越的道路,应该实施单边封闭施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对于出入的运泥车辆,应该实施清洁工作,避免影响外界环境;精心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3)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原油泄漏及泄漏引起的火灾及爆炸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当地环境能接受的范围。
(4)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产生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管道投产前需要进行清管(或吹扫)、试压、空气置换等,会排放含有少量泥沙、焊烟等颗粒物的空气。应采取切实措施将环境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5)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应合理处置,禁止排入Ⅲ类及以上水体。
3、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建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收集有关项目基础资料并制定监测计划,委托青岛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最终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4、分析判定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拟建工程位于城市水源区,但是不在工厂、飞机场、火车站、海(河)港码头、军事设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工程一般线路临时占地20010m2,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不会对用地性质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选址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管线涉及弥河水源地、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不在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无文物覆压;管线避开了较大河流等敏感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管线路由不涉及拆迁,社会敏感性低;管线路由距离城市发展区域较远,均穿越较偏远乡镇,管道的通过性较好;管道进行了良好的防腐,因此正常工况下,管道的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施工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项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负面影响是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可以逐渐恢复。工程选址选线合理。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7-B4-09”,拟建工程距其约30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本工程满足《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中相关要求。
5、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在施工期间,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约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大风天气对容易起尘的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距离工程线路最近的村庄超过50m,对周围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管线施工作业扬尘污染是短时的,且影响不会很大。采取合理化管理、对容易起尘的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大风天停止作业(达到四级及以上风速时)等措施时,管道施工扬尘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会大为降低。
施工期间,运输汽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施工中,由于使用柴油机等设备,将产生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2、CmHn等。但由于废气量较小,且施工现场均在野外,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同时废气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因此对局部地区的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清管试压排水。工程的建设施工周期较,本项目沿线距离村庄较近,不在项目场地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沿线城镇或村庄解决。共产生72m3生活污水。由于工程线路较短,且距离村庄较近,可依托村镇现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试压水质为无腐蚀性洁净水,并且管道在焊接前均需经过人工擦拭,只要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规范,试压排出的水只含有少量的泥沙、焊渣等杂质,可经过沉淀后可就近用于林地的灌溉补水和绿化,试压排水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纸屑等,产生量为0.9t,统一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是管道开挖和回填后产生的剩余弃土石方和废渣。弃土方、弃渣用于管道两侧田埂修整、低凹地平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量约为0.22t,全部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拆除的现有废弃输油管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会噪声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管道工程两侧200m内分布有敏感点的工段应禁止在夜间及午间等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必须要连续作业的应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及时向周边居民告示,同时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与周边村镇及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理解;其余管段也应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并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管道工程相对每一个敏感点临近的管段施工时间较短,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线路总长度1.1km。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包括三桩、警示牌占地,每个占地按1m2,本工程线路永久占地6m2。本工程线路临时占地包括线路作业带占地、堆管场地占地以及施工便道占地,本工程临时占地20010m2。
管道工程大部分临时占地是在管道开挖埋设施工过程中,对草本植物等用地有一定的影响。工程施工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不新建永久性道路。本项目施工便道对生态的影响很小。临时性工程占地短期内影响沿线土地的利用状况,施工结束后,随着生态补偿或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这一影响已经逐渐减小或消失。
由于施工扰动,导致原有的植被破坏,相应减少植被的数量。但本项目施工作业面很窄,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结束后随着人工恢复与补偿措施及自然演替过程,不会对植被的数量及多样性产生较大影响。管道沿线的植被破坏具有暂时性,一般施工结束后而终止。工程施工期间对该地区的动物的影响是明显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性的、轻微的,而且施工期一般只有三个月左右,施工完毕将恢复正常,不会影响其存活及种群数量。施工期结束,这种影响也随之逐渐消失。
虽然施工期临时工程对景观的影响无法避免,但也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管道工程敷设在地下,进行密闭输送,运营后沿线工程扰动区域内的原有人工植被及自然植被逐渐恢复,对沿线区域景观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工程建设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管线的建设对土壤的占压和扰动破坏。铺设管道会改变土壤结构和土壤养分状况,但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土壤质量可逐渐得到恢复。
本工程整个建设期内可能造成土壤流失,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为管道区,工程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通过对拟建项目沿线进行生态修复,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至原有水平,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项目在施工作业带作业时禁止在施工作业带场地四处乱挖;地面基本保持平整;根据施工作业带所处地形和挖深,采取相应措施减小水土流失。
(6)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工程管道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且深埋地下,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所以,在营运期正常工况下,管道干线不产生和排放污染物,不阻碍物种的移动,也无非污染生态影响,一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营运期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环境影响。事故状态下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工程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原油泄漏及泄漏引起的火灾及爆炸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当地环境能接受的范围。
(8)清洁生产
本项目原油采用管道运输,与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方式相比,管道运输具有运输能耗低、运输周转损耗小、运输成本低、安全性高、环境污染小等方面的优势。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实施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9)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开展了两次公示,并编制了公众参与单行本。按规定开展了报批前公示。本工程建设得到了绝大多数公众和当地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支持,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
6、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符合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行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选址选线合理。设计中采取了先进的工艺设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节水等措施。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将会对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将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可以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可接受程度。因此,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以及满足环评报告书提出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目 录
第 1 章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原则及评价重点... 7
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 8
1.4 评价标准... 9
1.5 评价等级及范围... 13
1.6 评价重点... 17
1.7 相关政策、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7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2
第 2 章 工程分析... 2-24
2.1 建设项目概况... 2-28
2.2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2-37
2.3 清洁生产分析... 45
2.4 小结... 45
第 3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6
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6
3.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50
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2
第 4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7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7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79
第 5 章 环境风险评价... 99
5.1 风险识别... 99
5.2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 106
5.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108
5.4 环境风险分析... 122
5.5 环境风险管理... 127
第 6 章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1
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51
6.2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3
6.3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61
6.4 小结... 163
第 7 章 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 165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65
7.2 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效果... 169
7.3 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 171
7.4 环保对策措施汇总... 171
7.5 环保投资... 172
第 8 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73
8.1 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73
8.2 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 174
8.3 环保可行性分析... 174
8.4 小结... 177
第 9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78
9.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78
9.2 小结... 179
第 10 章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80
10.1 环境管理与信息公开... 180
10.2 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环境监理... 181
10.3 运营期环境管理... 182
10.4 环保设施验收... 183
10.5 环境监测计划... 184
第 11 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188
11.1 结论... 188
11.2 公众参与... 196
11.3 总评价结论... 196
11.4 环保措施及验收要求... 196
11.5 建议... 197
第 1 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2017年6月29日公布,2018年4月28日修订);
[14]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
[1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
[16]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17]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文,2012年7月3日);
[19]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98号文,2012年8月8日);
[20]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21]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7号,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2]134号,2012年10月30日);
[23]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2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25]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2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27]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
[28]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29]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
[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1.1.2 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修订);
[2]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3]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大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4]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3日起施行);
[5] 《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环保厅,鲁环发[2009]80号);
[6]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环发〔2016〕176号);
[7]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鲁政发〔2017〕10号)
[8] 《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3年7月);
[9] 《山东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鲁政发〔2003〕119号);
[10] 《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6〕444号)
[11]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02年4月6日);
[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号);
[13]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
[1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5月8日,鲁环评函〔2012〕138号);
[15]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
[16] 《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 项地方大气环境标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3]108号);
[17] 《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区域实行项目限制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 号;
[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六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7号;
[19] 《关于加快生态省建设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2005年6月3日鲁发[2005]20号);
[20]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办发[2003]106号,2003年12月23日);
[21]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1日);
[22]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30日);
[23]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山东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2009年8月1日);
[24]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07实施);
[25]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7月4号发布);
[26]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98号,2013年11月26日);
[27] 关于印发《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办理流程的通知》(鲁环办[2015]20号)。
[28]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环发〔2017〕5号);
[2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15号);
[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
[31]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6〕191号);
[32] 《关于进一步严把环评关口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鲁环函[2017]561号);
[3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50号);
[34] 《山东省环保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7]135号);
[35] 《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7]519号);
[36] 《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37]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38] 《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潍坊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10日 潍政发[2001]21 号文发布);
[39] 《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 年2月26日 [2003]14 号发布);
[40] 《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环发[2014]14 号);
[41]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控制结构性污染的意见》(潍政发[2005]43号);
[42] 《潍坊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43]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67号);
[44] 《关于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2]15号);
[45] 《潍坊市整治空气以为污染实施方案》(潍办发[2013]27号);
[46]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按行业环保先进标准管理重大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字[2015]15号);
[47]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5]101号);
[48] 《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2月20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9]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潍环发[2017]47号);
[50]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试行建设单位自行申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工作的通知》(潍环函[2017]69号);
[51] 《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寿办发[2017]29号);
1.1.3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43号);
[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2]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
[13]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14]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环保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监总局公告2006年第11号);
[15]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
[1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8]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2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 第31号);
[22]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
[2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2013);
[24]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
[25]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2015);
[26] 《油气管道动火手册》(Q/SYGD1039-2014)。
1.1.4 相关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2]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3] 《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4] 《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年);
[5] 《山东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年);
[6]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年);
[7] 《潍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年);
[8] 《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2001年);
[9] 《潍坊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2003年);
[10] 《潍坊市水源地划分方案》(2001年);
[11] 《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2] 《寿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1.5 工程依据
[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2019.8.12);
[2] 企业营业执照(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3] 潍坊市规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明(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4] 关于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规划意见(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5] 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可研报告(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6] 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安全评价报告(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1.2 评价原则及评价重点
1.2.1 评价原则
(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1.2.2 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特征及各因素确定的评价等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规定,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为工作重点,同时注重水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减缓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
1.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工程的施工期工程内容和运行期污染源排放状况,本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见表1.3-1。
表1.3-1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时段 | 影响因素 | 影响因子 |
施工期 | 管道敷设 | 影响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 |
降低农业产量及收入 |
降低草地生态量 |
改变土壤结构、土地利用、水土流失 |
影响社会环境(主要为道路交通) |
施工废水 | 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管道清管试压排水入水体则会使水质下降,施工有可能短期阻断地表径流,进而影响水质 |
施工垃圾 | 影响土壤环境质量 |
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 | 车辆行驶、机械运行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周围的村镇、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影响,影响声环境质量 |
施工扬尘 | 施工机械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污染,对周围植被的影响,对临近村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
运行期 | 事故状态 | 管道成品油泄漏,对沿线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造成污染 |
1.3.2 评价因子筛选
(1)现状评价
结合区域环境概况及工程特点,确定本工程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见表 1.3‑2。
表 1.3‑2 本项目环境现状和影响评价因子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因子 |
1 | 生态环境 | 植物区系、植被类型及分布、重点保护动植物种类及分布等 |
2 | 土壤环境质量 | 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pH值共47项。 |
3 | 环境空气 | SO2、NO2、PM2.5、PM10、非甲烷总烃 |
5 | 地下水环境 |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浓度等。 |
6 | 声环境 | 等效连续A声级Leq |
7 | 水土流失 | 土壤侵蚀面积、侵蚀模数等 |
8 | 环境风险 | 原油、CO |
(2)预测评价
生态环境:生态系统、植被类型、重点保护动植物、景观等;
水土流失:扰动原地貎、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弃渣量、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社会环境:工程占地。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SO2、NO2、PM2.5、PM10、CO等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NMHC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执行。详见表1.4-1。
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 标准值:mg/m3 | 标准来源 |
小时平均 | 日平均 |
SO2 | 0.5 | 0.1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
NO2 | 0.2 | 0.08 |
PM2.5 | — | 0.075 |
PM10 | — | 0.15 |
CO | 10 | 4 |
NMHC | 2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
2、地下水
沿线浅层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未涉及因子石油类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规定的标准限值。
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含水层地下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规定的标准限值。
地下水执行标准情况见表1.4-4。
表1.4-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序号 | 污染物 | 单位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标准 |
1 | pH | 无量纲 | 6.5~8.5 |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
2 | 总硬度 | mg/L | ≤450 | ≤450 |
3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1000 | ≤1000 |
4 | 耗氧量(CODMn法) | mg/L | ≤3.0 | ≤3.0(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
5 | 氨氮 | mg/L | ≤0.50 | / |
6 | 硝酸盐氮 | mg/L | ≤20 |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
7 | 亚硝酸盐氮 | mg/L | ≤1.00 | / |
8 | 硫酸盐 | mg/L | ≤250 | ≤250 |
9 | 氰化物 | mg/L | ≤0.05 | ≤0.05 |
10 | 氟化物 | mg/L | ≤1.0 | ≤1.0 |
11 | 氯化物 | mg/L | ≤250 | ≤250 |
12 | 挥发酚(以苯酚计) | mg/L | ≤0.002 | ≤0.002 |
13 | Cu | mg/L | ≤1.0 | ≤1.0 |
14 | Zn | mg/L | ≤1.0 | ≤1.0 |
15 | As | mg/L | ≤0.01 | ≤0.01 |
16 | Hg | mg/L | ≤0.001 | ≤0.001 |
17 | Cd | mg/L | ≤0.005 | ≤0.005 |
18 | Cr6+ | mg/L | ≤0.05 | ≤0.05 |
19 | Pb | mg/L | ≤0.01 | ≤0.01 |
20 | 石油类 | mg/L | ≤0.3 | ≤0.3 |
注:浅层地下水石油类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规定的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详见表1.4-3。
表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因子 | 单位 | 昼间 | 夜间 |
等效连续噪声A声级(Leq(A)) | dB(A) | ≤60 | ≤50 |
4、土壤环境
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详见表1.4-4。
表1.4-4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 | 项目 | 筛选值 | 管控值 | 序号 | 项目 | 筛选值 | 管控值 |
1 | 砷 | 60 | 140 | 24 | 1,2,3-三氯丙烷 | 0.5 | 5 |
2 | 镉 | 65 | 172 | 25 | 氯乙烯 | 0.43 | 4.3 |
3 | 铬(六价) | 5.7 | 78 | 26 | 苯 | 4 | 40 |
4 | 铜 | 18000 | 36000 | 27 | 氯苯 | 270 | 1000 |
5 | 铅 | 800 | 2500 | 28 | 1,2-二氯苯 | 560 | 560 |
6 | 汞 | 38 | 82 | 29 | 1,4-二氯苯 | 20 | 200 |
7 | 镍 | 900 | 2000 | 30 | 乙苯 | 28 | 280 |
8 | 四氯化碳 | 2.8 | 36 | 31 | 苯乙烯 | 1290 | 1290 |
9 | 氯仿 | 0.9 | 10 | 32 | 甲苯 | 1200 | 1200 |
10 | 氯甲烷 | 37 | 120 | 33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570 | 570 |
11 | 1,1-二氯乙烷 | 9 | 100 | 34 | 邻二甲苯 | 640 | 640 |
12 | 1,2-二氯乙烷 | 5 | 21 | 35 | 硝基苯 | 76 | 760 |
13 | 1,1-二氯乙烯 | 66 | 200 | 36 | 苯胺 | 260 | 663 |
14 | 顺-1,2-二氯乙烯 | 596 | 2000 | 37 | 2-氯酚 | 2256 | 4500 |
15 | 反-1,2-二氯乙烯 | 54 | 163 | 38 | 苯并[a]蒽 | 15 | 151 |
16 | 二氯甲烷 | 616 | 2000 | 39 | 苯并[a]芘 | 1.5 | 15 |
17 | 1,2-二氯丙烷 | 5 | 47 | 40 | 苯并[b]荧蒽 | 15 | 151 |
18 | 1,1,1,2-四氯乙烷 | 10 | 100 | 41 | 苯并[k]荧蒽 | 151 | 1500 |
19 | 1,1,2,2-四氯乙烷 | 6.8 | 50 | 42 | 䓛 | 1293 | 12900 |
20 | 四氯乙烯 | 53 | 183 | 43 | 二苯并[a,h]蒽 | 1.5 | 15 |
21 | 1,1,1-三氯乙烷 | 840 | 840 | 44 | 茚并[1,2,3-cd]芘 | 15 | 151 |
22 | 1,1,2-三氯乙烷 | 2.8 | 15 | 45 | 萘 | 70 | 700 |
23 | 三氯乙烯 | 2.8 | 20 | 46 | 石油烃 | 4500 | 9000 |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建工程施工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为密闭运输,无废气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4-5。
表1.4-5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源 | 污染物 | 排放标准 | 执行标准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厂界浓度 | 1.0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非甲烷总烃 | 厂界浓度 | 4.0 mg/m3 |
施工期扬尘控制同时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及《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相关规定。
2、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见表1.4-6;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1.4-7。
表 1.4-6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 昼间 | 夜间 |
标准限值dB(A) | 70 | 55 |
备注 | 夜间最大声级超过限值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
表 1.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最高限值 | 单位 |
昼间 | 夜间 | dB(A) |
2类 | 60 | 50 |
(4)固废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环保部2013年第36号公告)。
1.5 评价等级及范围
1.5.1 评价等级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取本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推荐模型中的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根据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由于本工程不涉及集中式污染排放源,营运期正常情况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涉及Pmax。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管道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因此本工程地表水评价适当简化,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属“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涉及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
拟建项目在“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
根据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 1.5‑2 建设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地方环境功能区划,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域;工程建成后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根据导则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项目影响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无风景名胜、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线路全长1.1km,小于50km。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影响》(HJ19-2011)规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见表1.5-3,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应为三级。
表 1.5‑3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 工程占地范围 |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 面积2 km2~20 km2 或长度50 km ~100 km |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
特殊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重要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般区域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等级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对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进行判定。
①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确定
Ⅰ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的确定
通过本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识别,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判定。
根据附录B给出的危险物质的临界量,计算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临界量比值(Q)。
Q=(q1/Q1)+ (q2/Q2)+…+(qn/Qn)
式中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 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具体见表1.5-4。
表 1.5‑4 本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 | 危险物质名称 | CAS号 | 最大在线量,t | 最大存储量,t | 最大存在总量qn/t | 临界量Qn/t | Q值 |
1 | 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 | - | 2285.8 | — | 2285.8 | 2500 | 0.91 |
注:最大在线量以拟建项目所在管段最近的两个截止阀之间的在线量计。
根据表1.5-4,本项目Q取值范围为Q<1。
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②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本项目Q取值范围为Q<1。
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1.5-5),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表 1.5‑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
表1.5-6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专题 | 等级的判据 | 等级的确定 |
环境空气 | 由于本工程不涉及集中式污染排放源,营运期正常情况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涉及Pmax。 | 三级 |
地表水 | 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营运期无废水外排。施工期废水为间接排放。 | 三级B |
地下水 | 拟建项目属“41、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管线(涉及环境敏感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所在区域地下水属于地下水敏感区域。 | 一级 |
噪声 |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功能区;工程建成后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 | 二级 |
生态环境 | 拟建项目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线路全长小于50km。 | 三级 |
环境风险 | 拟建项目风险潜势为I。 | 简单分析a |
1.5.2 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HJ2.2-2018中的规定,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工程不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营运期无废水外排,本工程不设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穿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地下水评价范围确定为以管线为中心外扩200m范围,且包含“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区”。详见图1-1(b)。
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管道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1-1(a)。
5、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管道两侧各200m以内区域,生态影响评价范围见图1-1(a)。
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根据HJ169-2018 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具体如下:
(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管道两侧各200m以内范围区域。
(2)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地表水环境风险不设置评价范围。
(3)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本项目管道两侧各200m以内范围区域。
评价范围见图1-1(a)。
1.6 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特征及各因素确定的评价等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规定,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论证为工作重点。
1.7 相关政策、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7.1 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七、石油、天然气,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1.7.2 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本项目与该计划的对比分析见表 1.7‑1。
表 1.7‑1 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 符合 |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 (六)优化 空间 布局 |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 本工程线路全线均在潍坊市寿光市境内,不位于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 | 符合 |
(七)推进 循环 发展 |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 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 符合 |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 各类排污单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 本项目运营期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 | 符合 |
1.7.3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本项目与该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7‑2。
表 1.7‑2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 (一)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 本工程不使用锅炉。 | 符合 |
(二)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 本工程施工期采取扬尘治理措施,车辆运输采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洒水 | 符合 |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 不属于“两高”行业 | 符合 |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 |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 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 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符合 |
1.7.4 与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
国家环保部以环发[2012]98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本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7‑3。
表1.7-3 项目建设与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环发[2012]98号文中的要求 | 拟建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进一步提高对风险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 建设单位拟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响应。 | 符合 |
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 | 拟建工程营运期正常情况下不会引发环境风险。 | 符合 |
对“未批先建”、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久拖不验”、“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企业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严重的,对该企业及其上级集团实行环评限批。 | 现有东黄复线项目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因开工建设时间较早,建设初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爱。 | 符合 |
由表3.2-3可见,拟建工程满足《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中相关要求。
1.7.5 与地方环保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
1.7.5.1 与鲁政发[2015]31号符合性
2015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 1.7‑4。
表 1.7‑4 与鲁政发[2015]31号文符合性分析
鲁政发[2015]31号主要任务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一)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 |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 严格环境准入。各市根据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实行产能规模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 符合环境准入,本工程不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拟建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 | 符合 |
2017年年底前,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逾期未完成的,实施涉水新建项目“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逐步推行“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 |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 符合 |
1.1.1.1 与《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
2018年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本项目与该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7‑5。
表 1.7‑5 与《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主要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 |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污染,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 符合 |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进行管线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禁止工程施工单位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 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符合 |
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带泥带灰上路。 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 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带灰上路。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 | 符合 |
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一)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整洁;(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三)对堆场物料应当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四)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 露天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对堆场物料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 符合 |
1.7.6 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 推动实现“十三五” 绿色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目标,环境保护部研究制定了 《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批复》(鲁政字[2016]173 号),查阅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等级表,项目建设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95号“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7‑6。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见图1-2,与水源地位置关系见图1-3~图1-5。
表 1.7‑6 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符合性 |
生态保护红线 |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寿光市存在1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07-B4-09”,本项目位于“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南偏东约30km处,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相关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 符合 |
资源利用上线 | 本项工程营运过程中无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 符合 |
环境质量底线 | 1、本项目附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 3、本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符合 |
负面清单 | 寿光市目前尚未制定负面清单 | 符合 |
1.7.7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实际环境功能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表1.7-7 环境功能区划分及依据
环境要素 | 功能区划分 | 参照标准 |
环境空气 | 二类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地下水 | III类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声环境 | 2类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
1.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重点保护目标内容见表1.8-1和图1-1(a)。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次环境空气敏感目标重点调查对象为管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人口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重点调查对象为管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区(如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风险敏感目标重点调查对象为管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区(如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为管道两侧200m范围内的植被、农田等。
表1.8-1 环境空气、声环境、环境风险、水环境重点保护目标情况表
序号 |
| 重点保护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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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规模 /人数 | 方位 | 距工程最近距离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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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和华宇玉泉苑 | 居民 |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声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 | 810 | NW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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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百丽澜庭 | 居民 | 480 | N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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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纪凤华学校 | 居民 | 600 | E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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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弥河玉城 | 居民 | 600 | S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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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弥河 | 距离项目最近的可能受影响河段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 / | SE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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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寿光市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标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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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 特征 |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 保护要求 |
其它植被 | 沿线以人工种植植被为主 | 管道沿线范围 | 尽量减少周围植被的破坏,项目建设结束后对植被进行恢复。 |
第 2 章 工程分析
2.1 现有工程分析及回顾性分析
2.1.1 东黄(复)线简况
东营一黄岛原油管线于1974年底建成投产(以下简称东黄线),该管线起自东营市东营输油站,主要途经东营市、广饶县、寿光市、潍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胶州市,终到黄岛区黄岛油库,设计最大输油量为650×104吨/年。目前全线主要设置5座输油站,其中东营首站1座,广饶站、寿光站、昌邑站等3座中间站,黄岛末站1座(即黄岛油库),管线长度247.78公里。2012年实际输油能力达到600×104吨。
东营一黄岛原油复线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以下简称东黄复线),该管线起自东营市东营输油站,主要途径东营市、广饶县、寿光市、潍坊市、昌邑市、高密市、胶州市,终到黄岛区黄岛油库,设计最大输油量为1000×104吨/年。
目前全线主要设置4座输油站,其中东营首站1座,寿光站、昌邑2座中间站,黄岛末站1座(即黄岛油库),管线长度251公里。2012年实际输油能力达到800×104吨/年。
昌邑站位于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镇,北距昌邑市城区约38km,昌邑站西侧约160m为老东村,北侧约180m为丈岭街村,东团闲田为农田,属于农村环境.寿光站位干寿光市城区西部,北邻圣城大街,四阳光小区,东侧有一铁路。广饶站位于广饶县城区北约3.13km,西邻人民路,南邻乐安集团公司。
原油物性详见下表。
表2.1-1 进口原油物性参数一览表

2.1.2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东黄(复)线现有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因开工建设时间较早,建设初期均未进行环境评价。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于2015年对现有工程进行改建,于2015年7月22日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东黄(复)线(高密市城区和广饶县城区)、东临线(惠民县城区和商河县城区)改线及站场部分设备更新工程》,审批文号为“鲁环环审〔2015〕172号”;目前尚未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该项目建设内容为:(1)东黄线、东黄复线高密市城区段分别改建管线21公里和19公里,广饶大王段分别改建管线30公里和29公里,新建高密柳沟阀室、广饶大王阀室(东黄线、东黄复线共用);昌邑站、寿光站、广饶站更换部分管道、阀门,寿光站更换输油泵组及更换电动阀门,昌邑站、寿光站新建1座35KV变电所等。(2)东临线惠民县城区段改建管线20公里,商河县城区段改建管线16公里,新建惠民朱老虎阀室;东营站、滨州站、惠民站、商河站更换输油泵组、阀门;东营站增设1000立方污水罐及分离设施;滨州站增设雨水隔油池,滨州站、惠民站、商河站分别新建1000立方消防水罐等。
根据中石化股份公司的《关于管道储运分公司黄岛输油管道迁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化股份计项[2014]95号);改线段东黄复线设计压力为6.0MPa,设计温度为45℃,管径为Φ711mm。
2.1.3 东黄(复)线主要站场及设施组成
现有东黄(复)线主要站场设施组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2.1-2 现有东黄(复)线主要站场设施组成情况


2.1.4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2.1.4.1 废气
2014年7月,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下发了石化管道工单设管(2014)502号《关于下发公司锅炉替代实施计划的通知》,站场锅炉供暖改为空调供暖。各站场废气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1-3 现有东黄(复)线主要站场废气排放情况 t/a

2.1.4.2 废水
现有东黄(复)线工程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2.1-4 现有东黄(复)线各站场废水主要污染物汇总表 t/a

2.1.4.3 固废
现有东黄(复)线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
表2.1-5 现有东黄(复)线各站场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t/a

2.1.4.4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详见下表。
表2.1-6 现有东黄(复)线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排放量(t/a) |
大气污染物 | SO2 | 0.02 |
烟尘 | 0.1 |
NOx | 0.35 |
非甲烷总烃 | 67.73 |
水污染物 | 废水量 | 8981 |
COD | 2.51 |
氨氮 | 0.18 |
固体废物 | 危废(油腻、废油布) | 3.67 |
生活垃圾 | 129.9 |
2.2 建设项目概况
2.2.1 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
(2)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改建
(4) 法人代表:张惠民;技术负责人:张国宁(17616369667)
(5) 所属行业:G57 管道运输业→G5720陆地管道运输
(6) 建设地点:本工程线路全线均在潍坊市寿光市境内,改线起点位于98#+700m附近,终点位于99#+520m附近。线路长度为1.1km。工程项目位置见图2-1。
(7) 项目投资:拟建工程总投资为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万元,占总投资的19.96%。
(8) 建设周期:预投产日期为2019年12月。整体施工,施工工期长度为2个月。
(9) 建设规模:原管道采用管材为API5LX-60直缝焊接钢管,设计压力6.0 MPa,设计温度45℃。新改建管道选用直缝埋弧焊钢管,材质为L415M。全部采用φ711×10.3L415M直缝埋弧焊钢管,管道沿规划绿化带敷设,改线长度共计1.1km。设计输量为1000×104t/a(高粘原油500m3/h)。
(10)总占地面积:工程临时占地20010m2,三桩、警示牌等永久占地6m2。
(11) 生产制度: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规定,年工作天数按350天计算。
(12) 劳动定员:本工程线路较短,新建线路的巡线、生产及维护依托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已有的生产、值班人员,不新增定员。
2.2.2 项目基本组成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 2.2‑1。
表 2.2‑1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分类 | 项目 | 主要项目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主体工程 | 线路工程 | 线路总长度 | km | 1.1 |
|
φ711mm×10.3mm L415M直缝埋弧焊钢管 | km | 1.1 | 不含冷弯用管 |
φ711mm×10.3mm L415M直缝埋弧焊钢管 | 个 | 5 | 热弯管用管 |
作业带宽度 | 新建管道 | m | 14 | / |
开挖旧管道 | m | 8 | / |
压力 | MPa | 6.0 | / |
设计温度 | ℃ | 45 | / |
穿越工程 | 规划乡镇主干道 | m/次 | 160/2 | 顶混凝土套管 |
穿越地下管道 | 处 | 0 |
|
穿越地下光缆 | 处 | 0 |
|
管道处理工程 | 一般段管道清管试压 | 次 | 1 |
|
公辅工程 | 附属工程 | 三桩 | 个 | 3 | 里程桩、转角桩和标志桩 |
标志桩 | 个 | 5 |
|
管道警示带(宽0.6m) | km | 1.1 | 全程设置 |
警示牌 | 个 | 3 |
|
施工便道 | 临时施工便道 | km | 1 |
|
钢筋混凝土套管 | 钢筋混凝土套管 | m | 40/2 | DRCP Ⅲ 1350×2000GA |
防腐工程 | 3PE加强级外防腐 | m2 | 2323 |
|
弯管防腐 环氧涂料+聚乙烯胶带 | m2 | 134 |
|
光固化保护层 | m2 | 20 |
|
粘弹体防腐 | m2 | 20 |
|
管道阴极保护安装与调试 | km | 1.10 |
|
管道无损检测 | 管道超声波探伤 | 口 | 110 |
|
管道X射线探伤 | 口 | 110 |
|
阴极防护 | 镁带阳极 9.5×19mm | m | 340 |
|
长效硫酸铜参比电极 | 个 | 2 |
|
阴极保护测试箱 | 个 | 2 |
|
YJV-0.6/1 1×6 电缆 | m | 70 |
|
KYJVP2-22-0.45/0.75 2×2.5 电缆 | m | 100 |
|
智能测试桩 | 支 | 2 |
|
铝热焊模具 | 个 | 1 |
|
铝热焊剂 (15g/瓶) | 瓶 | 8 |
|
环保工程 | 施工期生活垃圾 | 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施工废料 | 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 工程距离周围居民区、村、镇较近,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处理 |
工程占地 | 永久占地 | m2 | 6 | 三桩、警示牌等 |
临时占地 | m2 | 20010 | 施工作业带等 |
土石方 | 管沟土方量 | m3 | 4000 | 粉质粘土 |
|
|
|
|
|
|
|
|
2.2.3 工程输油工艺
本工程输送的原油物性见表2.2-2。
表2.2-2 本项目输送的原油物性统计表

2.2.4 站场设置
拟建工程不建站场。因此本工程评价内容不包含原油站场。
2.2.5 附属工程
2.1.5.1 附属设施、施工道路
本工程线路长度较短,线路沿线不设置线路截断阀室。工程施工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就近依托寿光城区安排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宿营。
管道沿线距离寿光市城区,公路基本可以满足通行要求,故不新建永久性道路。本工程拟整修临时施工便道1km,不再新建临时施工便道。管道施工期间协调可以利用的道路,在施工车辆及设备通过时对现有路面进行保护,若在施工完成后对原有道路进行修复。
2.1.5.2 管道标识
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管道沿线标志桩、警示牌及警示带设置要求如下:
①线路标志桩设置要求
里程桩:每公里设一个,一般与阴极保护桩合用。
转角桩:管道水平改变方向的位置,均设置转角桩。
穿越标志桩:管道穿越高等级公路等,均设置穿越标志桩。
交叉标志桩:与地下管道、光(电)缆和其它地下构筑物交叉的位置设置交叉标志桩。
设施标志桩:当管道上有特殊设施(如:固定墩)时,设置设施标志桩。
②警示牌设置要求
为保护管道不受意外力破坏,提高管道沿线群众保护管道的意识,输油管道沿途设置一定数量的警示牌。本工程管道沿线警示牌设置如下:
管道经过人口密集区、村庄附近、工业建设地段等,在进出两端各设警示牌一块,中间每100m设置一块警示牌;三级以上公路穿越处应在穿越公路附近设置警示牌。
③管道标识(警示)带
对于工程全线开挖段管沟,在输油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500mm的位置设置管道标识(警示)带,用以保护管道及通信设施。敷设标识(警示)带时保证其敷设在管道上方,标识(警示)带的字体朝上。敷设标识(警示)带平直,管道大回填时,最先回填土的颗粒不易过大,否则会损坏标识带。地貌恢复过程中大型机具规范施工,减少对标识(警示)带的破坏。
2.1.5.3 清管试压
管道试压前必须采用清管器进行清管,确保将管道内的污物清除干净。
管道试压是对管道强度和严密性进行检验的重要方法,它是管道投用和管道大修、更新管道后必须进行的检验项目,管道试压有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两种方法。根据可研,本项目采用水压试验。
根据管道铺设的有关规定,试压用水不允许具有腐蚀性,不含无机或有机脏物,水的pH为5~8,水中有害盐类(尤其是氯化物)的浓度应低于1000mg/L。当试压用水在试压管段内存放时间超过8d时,允许pH为6~6.7,盐含量不得超过500mg/L。因此,相对来说,试压用水本身是清洁的。
本工程管道采用洁净水作为试压介质,进行强度试压和严密性试验。全线强度试验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压力的1.5倍,持续稳压时间均为4h;当无泄漏时,可降到设计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持续稳压时间4h,以压降不大于1%且不大于0.1MPa为合格。
采用套管、箱涵穿越公路的管道,就位前要进行单独试压,强度试验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内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压不得小于设计内压力,强度试压和严密性试压时间分别为4小时和24小时,压降以不大于1%为合格。
2.2.6 线路走向及穿跨越工程
2.1.6.1 线路走向
本工程线路全线均在潍坊市寿光市境内敷设。原油管道从规划益城街和东风路交叉口开始改线,先沿益城街南侧规划绿化带向西敷设,敷设至规划学院路西侧后转向北,沿学院路西侧规划绿化带敷设至圣阳街,与老管道连接。新建管道全部沿规划道路绿化带敷设。
换管后,采用Φ711×10.3 L415M 直缝埋弧焊钢管,换管长度约850米,新建管道长度1100米。
工程线路走向图见图2-2。
工程线路起始点及拐点坐标见表2.2-3。
表2.2-3 线路起始点及拐点坐标表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拐点意义 |
1 | 118.768529° | 36.841045° | 拟建管线起点 |
2 | 118.768336° | 36.841013° | 拟建管线拐点 |
3 | 118.762820° | 36.841422° | 拟建管线拐点 |
4 | 118.762910° | 36.842307° | 拟建管线拐点 |
5 | 118.763359° | 36.845638° | 拟建管线拐点 |
6 | 118.763383° | 36.845905° | 拟建管线拐点 |
7 | 118.762691° | 36.845949° | 拟建管线终点 |
2.1.6.2 管线敷设
(1)敷设方式
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的规定,并结合管道沿线地理环境及气候特征,本工程管道主要采用埋地敷设方式。
(2)埋设深度
一般线路段管道设计埋设深度为管顶覆土1.2m,局部可适当加深,石方地段管顶覆土可减至1.0m,且管沟开挖须超挖0.2m,管顶覆细土达0.3m后再以原状土回填;回填土需超过自然地面至少0.3m。
管沟断面形式采用倒梯形,沟底宽度根据管径、土质、施工方法等确定,采用沟上焊接,沟中无水时沟底一般为“管外径+0.6m”,边坡根据土质、挖深等确定,对于沿线褐土、亚粘土的土质,边坡比取1:0.5。管沟回填必须先用细土或细砂(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mm)填至管顶以上0.2~0.3m,然后用原土回填并压实。回填土需填至超过自然地面约0.3m。
(3)管道变向
管线改变方向时优先采用弹性敷设,以减少局部阻力损失和增强管道的整体柔韧性,弹性敷设曲率半径R≥1200D(D为钢管外径)。因地形限制无法实现弹性敷设时,或虽能施工,但土方量过大时,应采用曲率半径为40D的冷弯管或曲率半径为6D的热煨弯管连接。
(4)管沟底宽及坡度
管沟断面形式采用梯形,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结合本工程实际,管沟深度小于5米时,管沟底部宽度为:
B=D+b
式中:B-沟底宽度(m);
D-钢管的结构外径(m)
b-沟底加宽余量(m);
沟底加宽余量详见表2.2-4。
表2.2-4 沟底加宽裕量表
条件因素 | 沟上焊接 | 沟下手工电弧焊接 | 沟下焊接弯管及碰口处管沟 |
土质管沟 | 岩石爆破管沟 | 弯管处管沟 | 土质管沟 | 岩石爆破管沟 |
沟中 有水 | 沟中 无水 | 沟中 有水 | 沟中 无水 |
b值 | 沟深3米以内 | 0.7 | 0.5 | 0.9 | 1.5 | 1.0 | 0.8 | 0.9 | 2.0 |
沟深 3~5米 | 0.9 | 0.7 | 1.1 | 1.5 | 1.2 | 1.0 | 1.1 | 2.0 |
当管沟深度超过3m地段,管沟底宽可在上表基础上适当加宽。大于或等于5m时,应根据土壤类别及物理力学性质确定管沟沟底宽度。
管沟边坡坡比一般是地质情况而定,对于管沟深度小于5m的管沟边坡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按下表选用;深度超过5m的管沟边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
表2.2-5 沟深小于5m时的管沟边坡最陡坡度表
土壤类别 | 边坡坡度(高∶宽) |
坡顶无荷载 | 坡顶有静荷载 | 坡顶有动荷载 |
中密的砂土 | 1∶1.00 | 1∶1.25 | 1∶1.5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 1∶0.75 | 1∶1.00 | 1∶1.25 |
硬塑性的粉土 | 1∶0.67 | 1∶0.75 | 1∶1.0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 1∶0.50 | 1∶0.67 | 1∶0.75 |
硬塑性的粉质粘土、粘土 | 1∶0.33 | 1∶0.50 | 1∶0.67 |
老黄土 | 1∶0.10 | 1∶0.25 | 1∶0.33 |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 1∶1.00 | — | — |
硬质岩 | 1∶0 | 1∶0.1 | 1∶0.2 |
管沟边坡可根据土层稳定性、地下水位及管道埋深适当的进行调整。
(5)管沟开挖与回填要求
开挖管沟之前需对地下管道、电缆及其它地下建构筑物详细探查。
下沟前应检查管沟的深度、标高和断面尺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对管体防腐层应用高压电火花检漏仪进行100%检查,检漏电压按防腐专业有关要求进行,如有破损和针孔应及时修补。冬季施工时,下沟应选择在晴天中午气温较高时。管沟回填应至少高出地面0.3m,在管道出土端和弯头两侧,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局部段管道通过软土地基时,为增加管道自身的稳定性,应根据实际地质条件,对管沟沟底的软土进行换土等处理。
管道施工应综合考虑农作物收种时间、天气因素、河渠水位等,安排在枯水季节进行,这样可以降低施工难度。
2.1.6.3 管道穿跨越
线路沿线县级道路穿越2处。本工程线路沿线无河流大中型穿越工程及跨越工程。
管道穿越公路的位置宜选在稳定的公路路基下,尽量避开石方区、高填方区、路堑和道路两侧为半挖半填的同坡向陡坡地段。管道穿越公路应垂直交叉通过。必须斜交时,斜交角度大于30°。路基下不允许出现转角或进行平、竖曲线敷设。
管道穿越规划道路采用预埋套管的方式穿越,套管顶部距公路路面不小于1.2m,距路边沟底面不小于1.0m。混凝土套管为钢承口结构,规格为DRCPⅢ 1350×2000GA,套管内采用绝缘聚乙烯管道内支架,套管内需用粗砂填实。混凝土套管执行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套管应满足强度及稳定性要求。
管道沿途需穿过两条规划道路,采用大开挖砼盖板保护方式进行穿越。
公路穿越详见表2.2-6。
表2.2-6 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穿越统计表
序号 | 公路名称 | 所在省、市(县) | 公路等级 | 穿越方式 | 穿越长度(m) |
1 | 规划益城街 | 寿光市 | 三级 | 水泥套管 | 40 |
2 | 规划学院路 | 寿光市 | 三级 | 水泥套管 | 40 |
2.2.7 工程占地与土石方平衡
2.1.7.1 工程占地
本工程线路总长度1.1km。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包括三桩、警示牌占地,三桩每个占地1m2,警示牌每个占地2m2,本工程线路永久占地6m2。
本工程线路临时占地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带占地、施工临时通道占地、封堵用地、旧管道拆除用地、临时堆管场地等。本次工程新建管道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按16m考虑,开挖旧管道占地宽度按8m考虑,本工程临时占地20010m2。工程线路地表植被划分情况见表2.1-9。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见附件4。工程占地示意图见图3-2。三桩、警示牌占地面积比较分散且占地面积较小,待管道铺设完成设立桩牌阶段同占地村委或村民签订用地补偿协议。
表2.2-7 工程线路地表植被划分情况表
线路地貌划分 | 平原 | km | 1.1 |
线路地表植被划分 | 交通占地(规划建设) | km | 1.1 |
2.1.7.2 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挖方总量为7400m3,其中现有管线挖方总量为3400m3,改建工程挖方总量为4000m3。包括:工程挖方5000m3、表土剥离方2400m3,填方总量为7399.95m3,调入方602m3,弃方0.05万m3。由于弃方量较少且较为分散,不设弃渣场,就近平铺。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流向见和表2.2-8。
表2.2-8 本方案土石方平衡一览表 单位:(万m3)
项目 | 挖方 | 填方 | 调入方 | 调出方 | 外借方 | 弃方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管道 | 工程建设 | 7400 | 8001.95 | 602 | 周边土场 | 0 | / | 0 | / | 0.05 | 就近平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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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为自然方,按照“挖方+调入+外借=填方+调出+废弃”进行平衡。
2.2.8 环保投资
根据《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投资计算方法为:凡为防止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的装置、设备和设施,其投资应全部计入环境保护投资;生产需要又为环境保护服务的设施,其投资应按不同的比例部分计入环境保护投资;某些特殊的环境保护设施,其投资可按实际计入。本项目总投资967万元,环保投资按不同的比例部分计算为19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96%。工程环保投资概况见表2.2-9。
表2.2-9 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环保内容 | 效果 | 投资(万元) |
套管穿越 | 采用成熟技术,避免污染水环境 | 保护水环境 | 15 |
作业带清理扫线 | 清理作业带 | 保护作业带环境 | 10 |
管道敷设 | 恢复土地原有用途、构建护坡等 | 保护农田、植被、防止 水土流失等 | 10 |
地貌恢复 | 对临时征地的生态恢复 | 保护生态环境 | 83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 | 恢复因建设破坏的地表植被等 | 防止水土流失 | 50 |
管线防腐 | 防止管线腐蚀泄露原油 | 地下水保护 | 10 |
阴极保护 | 防止管线腐蚀泄露原油 | 地下水保护 | 10 |
环境管理和监理 | 降低工程施工对环境影响 | 保护生态环境 | 5 |
合计 | 193 |
2.3 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2.3.1 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程管道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且深埋地下,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在营运期正常工况下,仅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因此本次评价仅介绍施工工艺流程。
首先要测量定线,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工作带,管材防腐绝缘后运到现场开始布管、组装焊接、无损探伤、补口及防腐检漏,在完成管沟开挖、公路穿越、等基础工作以后下沟,试压,连接,扫线,阴极保护,覆土回填,恢复地貌,竣工验收。
主要工程过程简介如下:
(1)测量放线
利用测量仪器和工具测量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按施工图放实样、确定平面尺寸。
(2)施工作业带清理
管道施工前,需要对施工作业带进行清理和平整,以便施工人员、车辆和机械通行,然后才能进行管沟开挖作业。管道施工作业及堆土区域分列在管沟的两侧。
(3)一般地段管道敷设
本项目管道线路敷设主要经过的地段地势相对比较平坦,管道工程的一般地段采取大开挖方式施工。当管线方向改变时,优先采用弹性敷设,因地形限制无法实现弹性敷设时,采用热煨弯头连接。大型穿越段两侧、干线转弯处和出土端设置固定墩,以保持管道的轴向稳定性。在管道干线沿途设置线路三桩(里程桩、转角桩和标志桩)。
管沟开挖一般采用机械开挖方式施工,若出现局部地下水超高、易塌落段按规定设置支护,并及时用水泵将管沟中集水排出到邻近河流、沟渠中。本项目管道一般施工作业带宽度为16m,此范围内影响施工机具通行及施工作业的石块、杂草、树木、农作物等将予以清理。
同类工程管沟开挖及布管实景见图2-3。

图2-3 同类工程管沟开挖及布管实景
(4)穿越施工
本工程线路有2处穿越规划公路,穿越公路布管空间和组装场地较小,采用套管方式穿越。
套管施工技术是国内外比较成熟的一项非开挖敷设管线的施工技术,该技术分为泥水平衡法、土压平衡法和人工掘土顶进法。目前国内采用较多的是用大推力的千斤顶直接将预制套管压入土层中,再在管内采用人工或机械掏挖土石、清除余土而成管的施工方法。
(5)施工料场
管道施工料场主要是管材堆放场。施工料场的设置原则是临近道路、运输方便,用地类型以农村场院地、路旁荒地、未利用地为主,尽量不压占耕地。施工结束后,对料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有地貌。
此外,本工程沿线不设取、弃土场,土石方基本挖填平衡,少量弃土可以就地平整。
本工程施工过程简图见图2-4。

图 2-4 本工程施工过程简图
2.3.2 工艺产污及污染源核算
2.2.2.1 改建管线施工期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
① 生活污水
工程的建设施工周期较短,从管线开挖到覆土回填按照60天时间计,施工人员约有30人。本项目沿线距离村庄较近,不在项目场地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自行解决。生活用水平均以50L/人•天计,总用水量90m3,废水产生量按照80%计,总共产生72m3生活污水。
② 清管试压废水
水压试验的介质是清水,管道充满水后,用试压泵加压。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试压时间保证5min稳定不变。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检查时间不小于4h,本工程试压水用量为500m3;在规定时间内,压力降不大于严密性试验压力的5%,各焊缝及管道附件不渗漏为合格。
试压用水不允许具有腐蚀性,不含无机或有机物。水的pH为6~8。当试压用水在试压管段内存放时间超过8d时,允许pH为6~6.7,盐含量不得超过500mg/L。因此,试压用水本身是清洁的。
管道工程分段试压前要采用清管器进行清管,并不少于两次。清管扫线设置临时清管器收发设施。清管扫线的合格标准:管道末端排出的水必须是无泥沙、无铁屑的洁净水,清管器到达末端时必须基本完好。试压排水中主要含悬浮物,经沉淀后一般就地排入附近污水管网,禁止排入Ⅲ类及以上水体。
(2)废气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产生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管道投产前需要进行清管(或吹扫)、试压、空气置换等,会排放含有少量泥沙、焊烟等颗粒物的空气。
① 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最主要的是扬尘。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在开挖泥土的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在晒干后因车辆的移动或刮风会再次扬尘;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另外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也必然会引起洒落及飞扬。
②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
根据调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一般燃用柴油,会产生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PM10等,产生量较小。
③管道清管、吹扫废气
管道投产前需要进行清管、干燥和吹扫。根据污染源分析,管道清管过程排出的气体,主要包括少量泥沙、焊渣等;管道干燥过程排出的气体为洁净的空气。
关于输油管道清管及吹扫废气,目前国内尚无进行治理的实例。从现有输油管道工程清管、吹扫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其仅在投产前进行清管或吹扫,并且持续排放时间短,含有粉尘量较少。
④管道焊接焊烟
本项目管道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烟,本项目管道焊接都在野外进行,场地空旷,少量的焊烟经稀释扩散。
(3)固体废物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纸屑等,施工人数30人,产生量按照每人0.5kg/d计算,工期60天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0t,统一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 施工弃土
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是管道开挖、穿越和回填后产生的剩余弃土石方、废渣。剩余弃土石方和废渣覆土利用,由施工单位拉运并负责处置。
③施工废料
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根据类比调查,施工废料的产生量按0.2t/km估算,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料量约为0.22t。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
(4)噪声
目前我国管道建设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电焊机、吊管机、钻机、柴油发电机组等。根据管道施工现场测试值,以上各种施工机械及车辆的噪声情况参见表2.3-1。
表2.3-1 管道工程施工机械噪声
序号 | 噪声源 | 噪声强度dB(A) | 序号 | 噪声源 | 噪声强度dB(A) |
1 | 挖掘机 | 92 | 6 | 混凝土搅拌机 | 95 |
2 | 吊管机 | 88 | 7 | 混凝土翻斗车 | 90 |
3 | 电焊机 | 85 | 8 | 混凝土震捣棒 | 105 |
4 | 钻机 | 90 | 9 | 切割机 | 95 |
5 | 推土机 | 90 | 10 | 柴油发电机 | 100 |
(5)生态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①在项目施工场地的准备,施工便道的修建等均对地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管沟开挖及地表平整等土石方工程活动,致使作业区内及其附近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地貌和地表自然植被、人工植被破坏;地表环境的扰动加剧水土流失,影响农业生产。
③施工中设置的临时土方堆放场,如在雨季防护措施不当,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增加沿线区域水土流失量。
④施工过程土壤扰动对土壤环境及生态造成影响。
具体详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章节。
2.2.2.2 现有管线施工期
工艺流程成主要包括封堵、泄压、扫线、推油、地面开挖管道切割、覆土回填等工序。主要产生设备施工噪声、废弃输油管线(约100t),另外在向退役管道注水扫线推油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抽至油罐车的储罐时,可能会发生少量含油污水流出落至地面轻度污染土壤现象。
2.2.2.3 运营期
本工程管道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且深埋地下,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所以,在营运期正常工况下,管道干线不产生和排放污染物,不阻碍物种的移动,也无非污染生态影响,一般不会造成水土流失。营运期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环境影响。
事故状态下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造成管道事故的因素大体有三类:①自然因素造成的危害,包括洪水、地震及地质方面(如滑坡、崩塌、地表沉陷、泥石流等)灾害;②人为因素,又包括失误损坏和故意损坏,失误损坏主要来自在管道近旁或上方进行其他生产活动或建筑时,误挖掘破坏,或交通工具误撞击管道地上部分包括阀门等,造成管道或阀门破损引发泄漏事故;故意破坏包括钻孔盗油、盗窃管道附属设施部件等。③管道腐蚀,管道腐蚀主要是外腐蚀,导致外腐蚀的主要因素是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氯化物、硫酸盐、钾盐、镁盐、钠盐及钙盐等多种组分。
项目输送介质为原油,原油具有易燃的危险特性;当发生泄漏时(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管道破损),原油将向环境排放,对周围土壤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泄漏原油如遇明火则会发生火灾或爆炸,燃烧产生的烟尘及不充分燃烧产生的CO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3.3 产污分析汇总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汇总见表2.3-2。
表2.3-2 施工期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类别 | 产生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影响范围、方式和产生量 | 治理措施 |
废气 | 施工扬尘 | 颗粒物 | 局部影响,无组织排放 | /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 CO、NOx、CmHn、PM10 | 局部影响,无组织排放 | / |
管道焊接焊烟 | 烟尘 | 局部影响,无组织排放 | / |
管道清管、吹扫废气 | 颗粒物 | 局部影响,无组织排放 | / |
废水 | 管道试压、机械冲洗 | SS | 试压水500m3 | 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外排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 |
施工人员废水 | COD、SS、NH3-N | 72m3 |
|
固体 废物 | 施工废物(弃土、弃渣) | / | 0.22t | 废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生活垃圾 | / | 0.9t | 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废弃输油管线 | / | 100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噪声 | 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 | Leq(A) | 85dB(A)~100dB(A) | 距离衰减 |
生态 影响 | 清理施工带、开挖管沟、建设临时施工便道 | ①临时占地改变土地使用功能;②土使土壤的结构、组成及理化特性等发生变化;③植被遭到破坏,农业损失等;④弃土处置不当会产生水土流失。 | 影响局限在16m施工作业带范围内 | 施工期结束后应进行生态修复。 |
2.3.4 改建后东黄(复)线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详见下表。
表2.3-3 改建后东黄(复)线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 现有工程排放量(t/a) | 改建工程排放量(t/a) | 以新带老消减量(t/a) | 改建后东黄(复)线污染物排放量(t/a) |
大气污染物 | SO2 | 0.02 | 0 | 0 | 0.02 |
|
烟尘 | 0.1 | 0 | 0 | 0.1 |
|
NOx | 0.35 | 0 | 0 | 0.35 |
|
非甲烷总烃 | 67.73 | 0 | 0 | 67.73 |
|
水污染物 | 废水量 | 8981 | 0 | 0 | 8981 |
|
COD | 2.51 | 0 | 0 | 2.51 |
|
氨氮 | 0.18 | 0 | 0 | 0.18 |
|
固体废物 | 危废 | 3.67 | 0 | 0 | 3.67 |
|
生活垃圾 | 129.9 | 0 | 0 | 129.9 |
|
2.4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原油采用管道运输,与铁路、水路、公路等运输方式相比,管道运输具有运输能耗低、运输周转损耗小、运输成本低、安全性高、环境污染小等方面的优势。
在施工期内,尽可能少建或不建施工营地,施工队伍租用当地民房或旅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民用设施解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工程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原有地貌。
本工程除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实施一系列清洁生产技术措施外,在运行管理中也实施持续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人通过培训后上岗操作,通过对员工加强管理,可以最大程度上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综合分析,评价认为,该工程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2.5 小结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各种施工活动(如清理场地、开挖管沟、三桩、电力线路施工等)对地表环境和土壤的占用和扰动,进而引发水土流失等其他环境影响;此外,现有管道清管产生的废油和废气,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和噪声,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管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围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运营期,由于管道敷设在地下,进行密闭输送,管道进行防腐处理,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排放;非正常或事故工况下,成品油泄漏和燃烧,将对一定范围内居民的生活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以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影响分析为主。
第 3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1 地理区位
项目所在地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东部,渤海莱州湾南畔,小清河流域下游。地处北纬36°41′~37°19′,东经118°32′~119°10′。东邻潍坊市寒亭区,西接东营市广饶县,南接青州市和昌乐县,北濒渤海。
寿光城区位于境西南部,处北纬36°52′,东经118°44′。向南14km 有济青高速公路、309 国道、胶济铁路,境内还有省道羊益公路、潍博公路,交通便利。
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东黄复线83#桩教师公寓改线工程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南部,紧邻昌乐县,线路全长1.1km。
拟建工程地理位置见图3-1。
3.1.2 地形地貌
寿光市是一个自南向北缓慢降低的平原区。海拔最高点在孙家集镇三元朱村东南角埠顶处,高程49.5米;最低点在大家洼镇的老河口附近,高程1 米。南北相对高差48.5米,水平距离70 公里,平均坡降万分之一。全市地形总体分为3部分,划分成7个微地貌单元。
寿南缓岗区:西起孙家集镇大李家庄,经东埠乡张家庙子附近至王望乡管村以南,为泰沂山区北部洪积扇尾。成土母质多为冲积物,土质较好。全区地形部位高,地面起伏大,地表径流强,潜水埋深大于5 米。土壤类型多为褐土和潮褐土。
中部微斜平原区:地势平缓,坡降很小。布有河滩高地、缓平坡地、河间洼地等微地貌单元。因受河流影响,各个地貌单元呈南北走向间隔条带状分布。土壤母质为河流冲积物。河滩高地主要分布在丹河以东,南起田马北,北至五台乡南端;弥河沿岸南起胡营、纪台乡以北,北至道口、南河乡南部,以及寿光城以北,地形部位较高,海拔多在9 米以上,潜水较深,水热条件好,主要发育着褐土化潮土和潮土。河间洼地与河滩高地呈间隔平行分布。缓平坡地主要分布在丰城、南柴乡中南部的马店乡大部,地形部位低,潜水较浅,多发育湿潮土,部分低洼地区发育着砂姜黑土。
工程场地地形平坦,地貌单元为第四纪冲、洪积平原。场地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和上更新统冲击成因的粘土、粉质粘土、粉土及砂组成。
地形、地貌图见图3-2。
3.1.3 地质构造
境内除第四系地层广布外,主要为新生界下第三系地层,次为分布在寿光凸起区的古生界寒武系地层,县境东南部有新生界上第三系地层分布。其主要岩性:第四系(Q)顶部为黄土层,黄褐色及灰白色含砾亚粘土层;下部为砂砾层。厚度50~300m不等。上第三系(N)为紫灰、黑绿色玄武岩,棕褐色粘土岩及粘土质粉沙岩,厚度100m左右。下第三系(E)上部为灰绿色细沙岩,下部为砖红色粘土岩、砂岩,底部为红色砾岩,厚度大于200m。寒武系为灰色石灰岩,夹黄绿色泥质条带灰岩、竹叶状灰岩。
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寿光市处鲁西隆起区的东北部,济阳坳陷东段,沂沭断裂带的北段西侧。具体说来,处在济阳坳陷的次级构造单元—潍西凹陷中区偏北部,新生代断陷盆地之中,境内发育有寿光突起。本工程不在断裂带上,处于相对稳定区。
区域地质构造图见图3-3。
3.1.4 气候气象
寿光地处中纬度带,北临渤海,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受冷暖气流的交替影响,形成了“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干旱,冬季干冷少雪”的气候特点。
1、气温
寿光市年平均气温12.7℃,年最高14.2℃(1998年),年最低11.4℃(1969年)。月平均气温7月最高,为26.5℃;1月最低,为-3.1℃。月平均气温年较差29.6℃。极端最高气温41.0℃,出现在1968年6月11日;极端最低气温-22.3℃,出现在1972年1月27日。春季温度回升较快,平均气温12.9℃,月平均气温以3、4月份回升最快,4月份升温7.7℃。夏季天气炎热,平均气温22.0℃,日最高温度在35℃以上的时间平均每年9.8天。秋季气温逐渐降低,平均气温13.8℃,11月份降温幅度最大,较10月份降低7.9℃,有寒潮出现。冬季越来越暖,平均气温-1.3℃,偏高0.5℃,日气温低于-10.0℃的时间平均每年14.6天。
2、降水
寿光市历年平均降水量593.8毫米。最大1286.7毫米(1964年),最小299.5毫米(1981年)。季节降水高度集中于夏季(6、7、8月)。全年平均降水日数73.7天(≥0.3毫米为一降水日),7月份最多,平均13.6天;1月份最少,平均2.4天。
3、蒸发
寿光市年平均蒸发量1834.0mm,最大年2531.8mm,最少年1453.5mm。年内蒸发变率较大,3-5月占全年蒸发总量的30%-35%,6-9月占45%-50%,10月至次年2月仅占20%左右。
4、湿度
寿光市年平均相对湿度66%,月平均相对湿度以8月份最高,为81%;3、4月最低,为57%。
5、风向风速
寿光地区夏季受海洋季风的影响,多偏南风,冬季受到冬季风的影响,多偏北风,4月和9月南北风交替出现。地区年平均风速3.1m/s。4月份最大,平均3.9m/s;8月份最小,平均2.4m/s。最大风速23.0m/s,出现在1984年3月20日。
3.1.5 水文
寿光境内历史上多河流湖泊。全市河流有17 条,主要担负防洪、排涝任务。最大河流是弥河,其纵贯市境南北,全市水系分为东西两部分,西为小清河水系,东为弥河水系。多年来除弥河、小清河有部分径流外,其它河道已多年干枯无径流。
弥河:源自临朐县沂山西麓,流经临朐、青州两县市,由纪台乡王家村西南入寿光境。流经纪台、张建桥、北洛、上口、田柳、大家洼等乡镇,在上口镇广陵乡二分泄洪,一股由南折东而流,在大家洼镇入海(主河道);一股径北而流,为弥河分流,人工河道,下游汇入张僧河东、西支,由羊角沟以东入海。弥河在寿光境内河段全长70km,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495 亿m3。
小清河:小清河发源于济南市睦里庄,系汇济南诸泉而成的河流,东注渤海莱州湾,干流全长237km,流域范围包括济南、滨州、淄博、东营、潍坊计5市(地)的18个县(市)区,流域面积10572km2。由市境西北部的卧铺乡刘旺庄村北入境,境内长19.8km,由羊角沟东部入海。年均总径流量5.8亿m3。
张僧河:系汇流寿光城河水及临泽洼水而成,分东西两支。东张僧河汇集潍高路以南诸水,经北洛、田柳、南河等乡镇,从杨家庄宅科村入弥河分流,全长33.35km,终点流域面积157km2,宽8~12m,深2.5~5.7m。西张僧河汇集北洛、古城乡之水,流经王高、牛头、卧铺各乡镇,流入营子沟后汇入弥河分流。
双王城水库位于羊口镇西南部,水库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面积约5平方公里。目前双王城水库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三大库区建设工程之一,作为向胶东供水的调节库,蓄水量1.2亿m3。
清水湖水库位于渤海化工园一期西侧,占地2400 亩,设计储水量1200万m3,是由原清水湖改建的平原水库,坝基水泥土深层搅拌桩防渗墙,近期库容860 万m3,一期供水4 万t/d
新塌河:新塌河原名塌河,承泄临淄、青州、广饶3市区837km2的客水,流经孙家集、马店、丰城、台头、牛头、卧铺等乡镇,最后流入小清河,县境内流域面积850km2。
距离本工程最近的河流为弥河。
区域水系分布情况见图3-4。
3.1.6 水文地质
寿光市南部地区冲积平原,地下水含量比较丰富,寿光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绝大部分依靠开采深层地下水。南部地区,第一层地下水水位埋深一般在地面以下40~50m,第二层埋深在80~100m,工业用水一般开采第二层地下水,地下水含水层由南向北埋深逐渐加大,到北部地区埋深达到200~400m。浅层地下水流向为由西南流向东北。
本工程区域揭露地层中第2层中粗砂、第4层和第6层细砂、第8层粗砂,应属于第一含水岩组;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下径流和河流侧渗,从地下水的动态变化上,它与降水周期相一致。大气降水首先补给潜水含水层,通过越流补给下层含水层,地下水径流补给也是本区地下水的重要补给来源。排泄方式主要由人工抽取和地下径流;工程位于寿光城区漏斗区的东南侧,场区地下水径流方向由西南向东北向漏斗中心汇集。该区域现状地下水位埋深大于40m,表明该处第一含水层组含水层已被疏干变为非含水层,附近含水层属于中等富水区,单井涌水量在2000~3000m3/d。
寿光市水文地质图见图3-5。
3.1.7 土壤、植被
寿光市分布着褐土、潮土、砂姜黑土、盐土等土类,8个亚类、13个土属和79个土种。其中褐土土类主要分布在南部缓岗地区,约占土地面积的9.8%。潮土土类是寿光的主要土类,约占土地面积的63%,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全市的高产土壤多集中在这里。砂姜黑土土类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约占土地面积的3.3%。盐土土类是滨海潮盐土,主要分布在濒海浅平洼地和海滩上,约占土地面积的23.9%。全市植被以栽培作物为主,主要有小麦、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其次是林木,主要有杨、柳、榆、槐、苹果、梨、葡萄等;南部井灌区林木覆盖率10%,作物种植密度大,植被较好;北部盐碱区植被稀少,覆盖率较低。
本工程建设地土壤为潮土,周围植被主要是少量草本植物。
3.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3.2.1 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按照《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潍坊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10日〔2001〕21号文发布),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划分。
2、地下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区划分。
3、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执行。
3.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寿光市共有7个饮用水水源地。并由潍坊市人民政府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2〕386号)划定了保护区。
寿光市各水源地地理位置见表3.2-1。
表3.2-1 寿光市现有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表
序号 | 行政区域 | 水源地名称 | 地理位置 | 水源地类型 | 是否划分保护区 |
1 | 寿光市 | 弥河水源地 | E:118°46',N:36°50' | 中小型 | 2003 年划定 |
2 | 寒桥水源地 | E:118°49',N:36°52' |
3 | 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 | E:118°44',N:36°52' |
4 | 羊口镇古城水源地 | E:118°51',N:37°16' |
5 | 五台镇李桥水源地 | E:118°56',N:36°56' |
6 | 东城水厂水源地 | E:118°50',N:36°52' | 中小型 | 2012 年新增 |
7 | 城北水厂水源地 | E:118°44',N:36°54' |
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如下。
弥河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弥河河道中心线两侧各2km,自入境处纪台镇王家村至田柳镇刘家庄子村。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寒桥水源保护区:5眼水源井,单井井距500米。一级保护区为单井保护半径为1km。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以张建桥乡崔家村为中心,保护半径为2km。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古城水源保护区:现有4眼水源井,基本分布于直角梯形的四个角,边长分别为400米、800米、600米、721米。一级保护区为单井保护半径为1km。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李桥水源保护区:现有5眼水源井,单井井距500米。一级保护区为单井保护半径为1km。未划定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城北水厂水源保护区:规划取水井15眼,现有机井数量11眼。一级保护区为边界距井群区最近井间距为70米的多边形范围,保护区面积0.4平方公里;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东至银海路,西至菜都路,南至文圣街,北至北环路北侧2公里的范围,面积约为12平方公里。
东城水厂水源保护区:现有机井数量7眼。一级保护区为供水厂厂区及以单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对于井群(井间距离<100米),按矩形或多边形,边界距最近井间距为50米范围。面积0.072平方公里。不设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为东至永丰路,西至弥河东侧1公里,南至洛富街,北至北环路的范围,面积8.5平方公里。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见图3-6。
拟建工程与寿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见图3-7。
拟建工程与潍坊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见图3-8。
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3.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引用寿光商务小区大气自动监测点2018年例行监测数据进行区域达标判断。寿光商务小区大气自动监测点位于本项目东北约2km处,可以引用该自动监测点数据用于判断本项目所在区域达标情况。
表3.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mg/m3 | 评价标准 m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54 | 0.035 | 154.3 | 不达标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0.118 | 0.075 | 157.3 | 不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97 | 0.07 | 138.6 | 不达标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0.196 | 0.15 | 130.7 | 不达标 |
二氧化硫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2 | 0.06 | 33.3 | 达标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 | 0.049 | 0.15 | 32.7 | 达标 |
二氧化氮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36 | 0.04 | 90.0 | 达标 |
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 | 0.081 | 0.08 | 101.3 | 不达标 |
一氧化碳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1.986 | 4 | 49.7 | 达标 |
臭氧 | 第90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 | 0.104 | 0.16 | 65.0 | 达标 |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规定:“污染物年评价达标是指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CO和O3除外)和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同时达标”。潍坊市2018年PM2.5、PM10、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年评价不达标,项目所在属于不达标区。
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详见下表。
表3.3-2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
点位 名称 |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mg/m3 | 现状浓度mg/m3 | 占标率 % | 超标率 % | 达标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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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商务小区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54 | 0.035 | 154.3 | 18.8% | 有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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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0.118 | 0.075 | 1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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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97 | 0.07 | 138.6 | 13.40% | 有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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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0.196 | 0.15 | 1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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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2 | 0.06 | 33.3 | /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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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 | 0.049 | 0.15 | 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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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0.036 | 0.04 | 90.0 | 2.5 | 有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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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值第98百分位数 | 0.081 | 0.08 |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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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化碳 | 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 | 1.986 | 4 | 49.7 | /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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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 |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 | 0.104 | 0.16 | 65.0 | /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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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布点
根据拟建工程周围的地形特征和气象特点、评价等级、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并结合拟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采用以功能区布点为主兼顾均匀性布点原则,考虑到上、下风向及人口密度,本次监测在厂址周围评价区内布设1个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见表3.3-3 和图3-9。
表3.3-3 环境空气监测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方 位 | 距厂界距离 | 布设意义 |
1# | 泰和华宇玉泉苑 | NW | 200 | 年主导风向下风向 |
(2)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见表3.3-4。
表3.3-4 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1 | 非甲烷总烃 | 气相色谱法 | HJ/T38-1999 | 0.04 mg/m3 |
(3)监测时间与频率
监测时间: 2019年08月16日-2019年08月22日由青岛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主要监测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
监测7天,每天监测4 次,每次45min,时间分别为02:00、08:00、14:00、20:00。监测时同步进行气压、气温、风向、风速、天气情况等气象要素的观测。
(4)监测结果
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同步气象观测资料见表3.3-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值监测结果见表3.3-6。
表3.3-5 现状监测气象条件及监测结果统计表
采样日期 | 采样时间 | 气温 (℃) | 大气压 (kPa) | 风向 | 风速(m/s) | 总云 | 低云 |
2019.08.16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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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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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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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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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7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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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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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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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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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8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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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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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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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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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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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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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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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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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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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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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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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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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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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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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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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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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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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6 环境空气小时值监测结果表
检测项目 | 非甲烷总烃(mg/m3) |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 泰和华宇玉泉苑 |
2019.08.16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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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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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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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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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7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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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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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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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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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8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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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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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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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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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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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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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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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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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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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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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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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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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1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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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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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2 |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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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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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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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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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参考限值。详见表3.3-7。
表3.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因子 | 标准值:mg/m3 | 标准来源 |
小时平均 | 日平均 |
非甲烷总烃 | 2.0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
(2)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Pi = Ci / CSi
式中:Pi——i污染物的单因子指数;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CSi——i污染物评价标准,mg/m3。
(3)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结果详见表3.3-8。
表3.3-8 现状评价结果表
监测点位 | 监测 项目 | 取值类型 | 统计 个数 | 浓度范围(mg/m3) | 标准指数范围 | 超标个数(个) | 超标率 (%) |
1#泰和华宇玉泉苑 | 非甲烷总烃 | 小时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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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从表可以看出,本次环评监测期间,在项目厂址周围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3.3.2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布点:
根据地下水流向,在厂址周围设置7个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监测点(1#~4#、7#~10#),同时设置7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5#~7#、11#~14#)。另外在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设置3个监测点,监测布点详见表3.3-9和图3-9。
表3.3-9 地下水布点位置表
序号 | 监测点 | 方位 | 与项目最近距离 | 设置意义 |
1# | 南马疃村 | S | 950m | 了解厂址上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2# | 东马疃村 | S | 95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质、水位 |
3# | 王家口子村 | NE | 980m | 了解厂址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4# | 东石村 | W | 13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5# | 崔家村 | NW | 7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6# | 场址南侧灌溉水井 | S | 5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7# | 潘家庄 | W | 2000m | 了解厂址上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8# | 崔家村 | N | 900m | 了解厂址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9# | 东营村 | N | 1750m | 了解厂址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10# | 东郭家庄村 | N | 2200m | 了解厂址下游地下水水质、水位 |
11# | 东侯村 | SW | 25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2# | 小李家村 | W | 21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3# | 南魏家庄子村 | NW | 25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14# | 延庆寺村 | N | 1600m | 了解厂址附近地下水水位 |
D1# |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NW | 900m | 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监测点 |
D2# |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N | 50m | 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监测点 |
D3# | 寿光市自来水公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E | 60m | 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监测点 |
2、监测项目: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铜、锌、砷、汞、镉、六价铬、铅及K+、Na+、Ca2+、Mg2+、CO32-、HCO3-、Cl-、SO42-浓度等。监测时调查每一个监测井的水温、井深、地下水埋深及功能(工业、居民饮用、农业灌溉)。
一次性取样监测,监测1天,采样1次。
3、监测频率:一次性取样监测
4、分析方法: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各项目分析方法详见表3.3-19。
表3.3-10 地下水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检出限 |
pH |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玻璃电极法 | 0.01(pH) |
总硬度 |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 1.0mg/L |
溶解性总固体 |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称量法 | / |
耗氧量 | GB/T 5750.7-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 酸性(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 0.05mg/L |
硝酸盐 | GB/T 7480-1987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亚硝酸盐 | GB/T 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 0.001mg/L |
氨氮 | GB/T 5750.5-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硫酸盐 | GB/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 5mg/L |
氯化物 | GB/T 5750.5-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氯化物 硝酸银容量法 | 1.0mg/L |
总大肠菌群 | 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多管发酵法 | / |
菌落总数 | 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平皿计数法 | /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 0.050mg/L |
钾 |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5mg/L |
钠 | GB/T 5750.6-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1mg/L |
钙 | GB/T 11905-1989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2mg/L |
镁 | GB/T 11905-1989水质 钙和镁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0.002mg/L |
碳酸根 | DZ/T 0064.49-1993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 | 5mg/L |
重碳酸根 | DZ/T 0064.49-1993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 | 5mg/L |
/ | HJ/T 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 / |
5、监测结果:
地下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3-11 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
位点 | 单位 | 1#诸冯村 | 2#拙村 | 3#大荣村 |
pH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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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硬度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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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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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锰酸盐指数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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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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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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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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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盐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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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大肠菌群 | MP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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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 | CFU/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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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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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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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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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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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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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根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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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碳酸根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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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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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深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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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深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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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功能 | — | 非生活饮用 | 非生活饮用 | 非生活饮用 |
6、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本次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详见表3.3-21。
表3.3-12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序号 | 污染物 | 单位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标准 |
1 | pH | 无量纲 | 6.5~8.5 |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
2 | 总硬度 | mg/L | ≤450 | ≤450 |
3 |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 ≤1000 | ≤1000 |
4 | 耗氧量(CODMn法) | mg/L | ≤3.0 | ≤3.0(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
5 | 氨氮 | mg/L | ≤0.50 | / |
6 | 硝酸盐氮 | mg/L | ≤20 |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
7 | 亚硝酸盐氮 | mg/L | ≤1.00 | / |
8 | 硫酸盐 | mg/L | ≤250 | ≤250 |
9 | 氰化物 | mg/L | ≤0.05 | ≤0.05 |
10 | 氟化物 | mg/L | ≤1.0 | ≤1.0 |
11 | 氯化物 | mg/L | ≤250 | ≤250 |
12 | 挥发酚(以苯酚计) | mg/L | ≤0.002 | ≤0.002 |
13 | Cu | mg/L | ≤1.0 | ≤1.0 |
14 | Zn | mg/L | ≤1.0 | ≤1.0 |
15 | As | mg/L | ≤0.01 | ≤0.01 |
16 | Hg | mg/L | ≤0.001 | ≤0.001 |
17 | Cd | mg/L | ≤0.005 | ≤0.005 |
18 | Cr6+ | mg/L | ≤0.05 | ≤0.05 |
19 | Pb | mg/L | ≤0.01 | ≤0.01 |
20 | 石油类 | mg/L | ≤0.3 | ≤0.3 |
注:浅层地下水石油类参照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规定的标准限值。
(2)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模式如下:
①评价标准为定值的单项水质参数i在j点的标准指数Sij,用下式计算:

式中:Cij——i污染物在j点的实测浓度,mg/L;
Csi——i污染物评价标准,mg/L。
②pH值标准指数SpHj的计算可用下式:


式中:
pHj——为j点的pH值;pHsu——为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pHsd——为评价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若计算的标准指数<1,则表明该项水质指标能满足目前的水质用途;若标准指数>1,则表明水体已受到该污染物的污染,指数越高表明污染越重。对于未检出的指标,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标准指数。评价因子与现状监测因子相同。
(3)评价结果
评价方法同地表水。评价结果见表3.3-13。
由表3.3-13可以看出,各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点位污染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的要求;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3个监测点中各污染因子检测值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表A.1规定的标准限值。
表3.3-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序号 | 污染物 | 单位 | 监测点位 |
1# | 2# | 3# | 7# | 8# | 9# | 10# | 4# | 5# | 6# | 11# | 12# | 13# | 14# |
1 | pH | 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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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硬度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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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DS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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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耗氧量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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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氨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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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硝酸盐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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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亚硝酸盐氮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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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硫酸盐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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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氰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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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氟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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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氯化物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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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挥发酚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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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u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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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Zn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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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s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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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Hg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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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Cd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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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Cr6+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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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Pb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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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石油类 |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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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监测布点
结合厂区周围环境特点及厂区噪声源的分布情况,在场界外200m范围内敏感点处设置处布设3个监测点,详见表4及图3-9。
表3.3-14 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位置表
监测点位 | 位置 | 设置意义 |
1# | 世纪凤华学校 | 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 |
2# | 百丽澜庭 | 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 |
3# | 泰和华宇玉泉苑 | 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 |
2、监测时间及频率
青岛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8日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3、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4、监测结果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3-15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昼间dB(A) | 夜间dB(A) | 备注 |
1#世纪凤华学校 | 53 | 47 | 企业噪声 |
2#百丽澜庭 | 53 | 45 | 企业噪声 |
3#泰和华宇玉泉苑 | 52 | 47 | 企业噪声 |
5、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2)评价值
选取监测结果中的Leq[dB(A)]作为评价值。
(3)评价方法
采用监测值与标准值比较的方法进行评价,噪声超标程度采用超标值表示,计算公式为:

式中:
P——超标值,dB(A);
Leq——测点等效声级,dB(A);
Lb——噪声评价标准,dB(A)。
(4)评价结果
噪声现状评价结果见表3.3-24。
表3.3-16 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单位:dB(A)
监测点位 | P值 |
昼间 | 夜间 |
1#世纪凤华学校 | -7 | -3 |
2#百丽澜庭 | -7 | -5 |
3#泰和华宇玉泉苑 | -8 | -3 |
由表可知,拟建项目场址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现状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3.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1#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2#场址1km以外耕地、3#场址1km以外耕地土壤3个点,每个监测点采表层样 0~20cm。
厂区内土壤监测布点情况,详见表1及图1。
表3.3-17 土壤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 监测点位 | 类型 | 布点意义 | 监测因子 |
1# | 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 | 表层样 | 了解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现状 | 45项 |
2# | 场址1km以外耕地 | 表层样 | 了解项目占地范围外土壤环境现状 | pH值、石油烃(C10-C40) |
3# | 场址1km以外耕地 | 表层样 |
(2)监测项目: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pH值共47项
(3)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监测1天。
(4)土壤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有关规定进行。
(5)监测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3-18。
表3.3-18(a)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污染物项目 | 监测结果 | 污染物项目 | 监测结果 |
1# | 1# |
砷 |
| 1,2,3-三氯丙烷 |
|
镉 |
| 氯乙烯 |
|
铬(六价) |
| 苯 |
|
铜 |
| 氯苯 |
|
铅 |
| 1,2-二氯苯 |
|
汞 |
| 1,4-二氯苯 |
|
镍 |
| 乙苯 |
|
四氯化碳 |
| 苯乙烯 |
|
氯仿 |
| 甲苯 |
|
氯甲烷 |
|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
|
1,1-二氯乙烷 |
| 邻二甲苯 |
|
1,2-二氯乙烷 |
| 硝基苯 |
|
1,1-二氯乙烯 |
| 苯胺 |
|
顺-1,2-二氯乙烯 |
| 2-氯酚 |
|
反-1,2-二氯乙烯 |
| 苯并[a]蒽 |
|
二氯甲烷 |
| 苯并[a]芘 |
|
1,2-二氯丙烷 |
| 苯并[b]荧蒽 |
|
1,1,1,2-四氯乙烷 |
| 苯并[k]荧蒽 |
|
1,1,2,2-四氯乙烷 |
| 䓛 |
|
四氯乙烯 |
| 二苯并[a,h]蒽 |
|
1,1,1-三氯乙烷 |
| 茚并[1,2,3-cd]芘 |
|
1,1,2-三氯乙烷 |
| 萘 |
|
三氯乙烯 |
|
|
|
表3.3-18(b) 土壤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mg/kg)
监测项目 | 2# | 3# |
pH(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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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烃(C10-C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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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第一章。
(2)评价结果
由现状监测评价结果可看出,项目监测点的各个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标准,因此总体来看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较好,目前未受到污染。
第 4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1.1 施工内容及影响因素
1、主要施工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测量定线,清理施工现场、平整工作带,管材防腐绝缘后运到现场开始布管、组装焊接、无损探伤、补口及防腐检漏,在完成管沟开挖、公路穿越等基础工作以后下沟,试压,连接,扫线,阴极保护,覆土回填,恢复地貌,竣工验收。
2、主要影响因素
在施工期间各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素包括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施工垃圾、废弃输油管线。
4.1.2 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1.2.1 扬尘(粉尘)的影响分析
(1)车辆行驶扬尘
根据调查,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施工场地路面情况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总扬尘量的60%。在完全干旱情况下,可以按公式计算:
Q=0.123(V÷5)×(W÷6.8) ×0.85×(P÷0.5) ×0.75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行驶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吨;
P